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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平安机”示范县市区及乡镇考评工作的通知》(云农[机]字〔2010〕7号)和市农业局、市安监局昆农联发[2010]8号的相关文件要求,昆明市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了第二批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申报、评审、上报推荐工作。 经昆明市农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农机监理所、两县农林(牧)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乡(镇)相关领导组成的“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领导小组,于2010年6月25日和6月29日分别对富民县款庄乡和石林县长湖镇,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验创建基础台帐,并对照全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综合打分,认为两县的“平安农机”乡(镇)基本达到创建示范标准,实现了工作目标。考核分均为90分以上,验收通过,同意上报向省里推荐为第二批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 昆明市“平安农机”创建领导小组认为两县开展的第二批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由于领导重视,认识到位,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到了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 在此期间,两县均对“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的创建,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资金,从而使两县乡(镇)各项创建工作扎实,农机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加大,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措施逐步落实完善,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中的各项措施完备,农机驾驶人持证率达90%以上,而且近三年来没有发生一起重伤或死亡人数的农机安全事故隐患,已基本逐步构建起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 市创建领导小组建议:1、通过创建富民县款庄乡和石林县长湖镇“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要充分发挥好各自辖区范围内的示范乡(镇)的幅射带头作用,进一步扩大两县示范乡(镇)、村、户的数量;2、在宣传上应常抓不懈;3、重视相关资料、标语口号、图片、管理台帐、痕迹管理等文档的收集、完善,分门别类建帐; 4、示范乡(镇)创建后要切实抓好长效机制,加强“平安农机”乡(镇)的后续管理工作。 希望两县农业部门在今后农机管理工作中,继续保持已取得的成绩,克服工作中不足,戒骄戒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平安农机”管理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保民平安的思想。 同时通过对上述两县“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的创建活动,以点带面,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各级政府支持,逐步扩大“平安农机”在全市范围的其它县、乡(镇)进一步全面推开,使“平安农机”真正成为农机安全管理的有效模式,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促进新农村建设。
二0一0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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