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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行政绩效管理 行政成本控制 行政行为监督 行政能力提升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农业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步推进机关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分工协作。自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以来,市农业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事务,从组织上保证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全面实施。相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积极协作,推动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有效落实。 二是细化任务要求,实施目标管理。为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稳步实施,市农业局及时研究制定了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实施四项制度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机关及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三是务实推进,统筹落实进度。市农业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做实做细准备工作,强化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突出重点,扎实做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以制度推动工作的落实,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监督检查。为使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深入人心,市农业局紧紧围绕阶段主题,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目的意义,及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为四项制度的全面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不执行、不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力、推动不力,未能按照进度要求完成任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通报。 五是做好制度衔接,提升服务水平。市农业局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扎实做好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系列制度实施的衔接工作,既要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高效落实,也要巩固好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成效,使市农业局自身建设系列制度进入常态化、规范化实施轨道,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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