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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自身建设,根据县人民政府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陆良县农业局六举措全面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书记、副局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站办、科室负责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效能政府建设的整体协调、推进工作。同时,明确各科室的负责人为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制度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一是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组,由局人事科负责,组织办公室、农业科、人事科、执法大队做好行政能提升制度的各项工作。二是行政行为监督工作组,由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种子站、执法大队、财务室做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各项工作。三是行政成本控制工作组,由局财务室负责组织办公室、农业科做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各项工作。四是行政绩效管理工作组,由农业科负责,组织产业办、办公室、财务室做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各项工作。
三是强化学习宣传。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通过内会集中学习县效能政府相关文件、县政务公开网、农业信息网等开展学习宣传,使全局干部职工熟悉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切实增强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是精心组织实施。制订了《陆良县农业局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方案》、《陆良县农业局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方案》、《陆良县农业局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陆良县农业局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方案》。力求做到与实际相结合,与单位重点工作相结合,向社会公开承诺,促进工作落实。
五是开展监督检查。建立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举报、投诉、监督机制,构建监督网络。将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与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工作、与社会评议机关作风相结合、与提高农业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相结合、与农业局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陆良县目标责任制管理方案进行绩效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定期上报各项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六是积极创新,突出特色。立足农业业务特点和机关建设实际,不照抄照搬,以“强农惠民,提升效能”为主题,积极探索农业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特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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