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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加强毒鼠强整治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农办市字[2009]181号)》,农业部办公厅文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毒鼠强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09]14号)》精神,昆明市植保植检站8月25日下发了《昆明市植保植检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毒鼠强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毒鼠强检查或督查工作。至9月25日止,全市召开会议222场次,宣传、培训307场次,宣传培训36929人次,印发资料15675份,出动人员676余人次, 检查市场239个次,检查农药经营户837户,均未检查出毒鼠强;在龙街清查鼠药销售摊点5个,未发现销售毒鼠强,其中2个摊点查出违法销售溴敌隆100袋,磷化锌4袋,溴鼠灵11袋,共计约1.5公斤(含包装物),在上可乐查出部份过期农药,均全部没收。
各地在整治毒鼠强的同时,做好秋冬季灭鼠药物的供给,加强鼠药销售门市(店)监督检查,对非法流入市场的杀鼠剂和未经确认擅自从事毒饵配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确保了灭鼠工作的及时、安全,杜绝毒鼠强销售、使用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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