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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2日9时30分,县种子管理站接到群众电话举报,有人在者东销售散装“杂交玉米种子”, 县种子管理站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立即出动,11时赶到现场,当场查获正在向农民群众销售“杂交玉米种子”的曹某某(大理市弥度县人),收缴“杂交玉米种子”139.5公斤,并向当地农户进行种子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次日在县种子管理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云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进行严肃查处,现已结案。 县农业局执法部门,将一如既往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保障农业投入品安全,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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